濮阳查处刘某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案。
2025年11月至12月13日,刘某银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柳兴产业园道路向北100米左右西侧停车场院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现场查获17680公斤液化气及充装完毕的46个、50公斤液化气钢瓶。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5条、第16条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濮阳县城市管理局对刘某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推动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加强执法案例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将陆续发布各地典型执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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