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凌晨3时许,陈某来到遂宁市船山区中环大道某小区地下室。趁夜间无人,他使用随身携带的十字螺丝刀,撬开停放在地下室内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坐垫,盗走车内6块电瓶,价值800余元。当日上午,他以320元的价格将电瓶卖给一名流动收废品人员。
尝到甜头后,陈某并未收手。仅5天后,凌晨1时许,他再次来到同一小区,以同样手法,在该地下室盗走一辆两轮电动车的6块电瓶,价值200余元。当日下午,他又以180元的价格销赃。两次作案共获利500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高新区公安分局保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锁定违法行为人陈某并将其抓获。经询问,陈某对其两次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