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一下
2026年度长春市高层次人才
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已经开始申报
申报时间、申报对象、申报流程
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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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长春市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基本信息

图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下同
政策内容
高层次人才租住商品住房,可享受24个月,每月3000—5000元的租房补贴。
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长春市域内的企业、市属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申报人符合我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省部级领军人才标准(参考附件1);
(3)申报人应由用人单位在申报年度从市域外引进且已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4)申报人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配备公寓住房。
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上报至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2)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统一报市人才服务局复审并报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按程序审定,复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租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实缴实补和限额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租住民宅租金补贴上限:国内外顶尖人才补贴上限为每月5000元,国家级领军人才补贴上限为每月4000元,省部级领军人才补贴上限为每月3000元,实缴租金低于补贴上限的按照实缴金额补贴。
(4)市人才服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进行登记备案,从审核通过次月起,定期核实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和租金缴费情况,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申报期限
申报日期:2026年10月12日—10月23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 13:00—16:00
公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篇幅原因,具体公告细则可登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阅
二、2026年度长春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基本信息

政策内容
对企业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在长自购首套住房(含购买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善性住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
适用范围
长春市域内的企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新引进,符合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省部级领军人才标准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详见附件1),且在长自购首套住房(含购买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改善性住房),该政策只能申领1次。
申报条件
1.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应为2025年1月1日以后由企业从长春市域外(不含农安、榆树、德惠和公主岭)引进;
2.与企业签订3年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
3.在长春市域范围内无自有购房或在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购买改善性住房。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相关材料申报。经企业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申报工作应由企业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
(2)区级初审。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在区本级范围内公示且无异议后,报市人才服务局复审备案。
(3)市级复审兑现。市人才服务局对各城区(开发区)上报备案的人员名单和审批表进行复审,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同意后,将审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由市人才服务局按规定兑现补贴资金。
申报日期
申报受理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
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1:00 13:00—16:00
公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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