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例构筑物所有权 登记办结

10月13日,福州市首例构筑物所有权登记业务在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窗口顺利办结,为全市同类业务办理提供了范例。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报建高级专员庄培霖介绍,此前企业只有土地证,地上的构筑物无法确权,在资产统计、银行融资等方面遇到不少难题。此次连江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帮助企业理清材料,全程跟踪指导,短时间内完成办证。拿到不动产权证后,企业资产得以盘活,后续融资和发展也更有底气。

构筑物是指间接为企业提供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如化工管道、水塔等,是工业项目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受登记范围、认定标准等因素制约,不少企业内独立构筑物长期难以单独确权,资产价值无法充分释放。

此次构筑物不动产首次登记中,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业务办理,顺利领取构筑物不动产权证书,实现构筑物从“不能登记”到“规范登记”的跨越,为其依法进入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打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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