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20时许,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辖区某小区内的小货车蓄电池被盗,需要警方协助找回。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走访调查,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李某(化姓)。
在情指中心协助下,办案民警于龙眼井附近成功将李某抓获,并追回被盗蓄电池。该案从接警到破获仅用时30分钟,实现快处快破。
据李某交代,当晚他看到邻居停放的小货车,心生盗窃意图。为躲避警方追查,他利用纸箱进行遮挡掩护,趁机盗走该车蓄电池。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西昌公安法律小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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