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草皮盖得住井口 盖不住小区管理的漏洞

10月11日下午,广州增城区一小区发生坠井悲剧:一名34岁女业主在楼下草坪捡拾掉落的抹布时,踩塌覆盖井口的木板和假草皮,坠入深井,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据报道,事发前井口仅以木板和假草皮遮盖,小区工作人员甚至说不清井的用途;有住户表示,入住一年多,完全不知道草坪下藏着一口深井。

木板加草皮盖住的深洞,几乎就是伪装过的陷阱。井盖缺失或破损,至少还能让人看见危险,假草皮却让井口与草坪融为一体。住户不知情,物业人员也说不清井的用途,隐患演变成事故,几乎是必然的。

隐患长期摆在眼皮底下,为何无人处置?现场木板已经断裂,说明所谓“临时遮盖”早已失效。物业日常巡查、风险排查、维修养护,如果真做了任何一项,都不该留下一口“隐形深井”。

司法实践中,小区窨井致人伤亡,管理人通常难以免责。《民法典》第1258条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次死者只是正常捡拾物品,几乎不存在明显过错,物业及相关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对窨井盖负有管理职责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人员坠井致人死亡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若行为方式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从法理上分析,还可能涉及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木板断裂仍不整改,长期用假草皮掩盖,是否触及刑责,应由调查组依法核查认定。

小区窨井“吞人”悲剧近年并不少见,诱因高度相似。2024年9月,西安一名8岁女童坠入仅用胶合板遮盖的消防水井身亡;2025年9月,西安一名11岁男童坠入防护不严的通风井身亡;2025年7月,重庆綦江一名13岁男孩坠入小区绿化带雨水井身亡;2024年10月,四川广元一名5岁男童坠入化粪池,祖父施救时不幸身亡。这些危险井口多位于绿化带、草坪等公共区域,却只用木板、泡沫、胶合板等简易材料遮盖,缺少坚固防护和醒目警示。

悲剧反复上演,事后排查也反复进行,问题不在没有制度,而在制度没有落实。住建部门早已明确窨井管理应落实“谁所有、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施工、验收和管养全流程责任。但到了基层,常常变成“谁都看得见,谁都不真管”。事发后突击检查,却只能消除眼前隐患,难以形成稳定约束。物业有没有巡查、有没有维修、有没有验收交接,需要靠常态化监管来检验,而不是等出了人命才重视。

期待调查组尽快查清事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更希望这起悲剧能推动实质性整改,从井盖安装到日常巡查,从竣工验收到常态监管,每个环节都真正负起责来。(评论员 宋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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