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肉及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净化行业营商环境,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威海市全面开展肉及肉制品安全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聚焦掺杂掺假、违规经营、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从严查办了一批肉及肉制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现将4起案件公布如下:
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农副产品店经营掺杂掺假的肉类案
2026年4月17日,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案件线索通报函,线索反映当事人涉嫌经营掺假掺杂的牛肉、驴肉。2026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曾从威海某有限公司购进牛肉和驴肉,经查存在掺杂掺假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该办法对其处以罚款。
二、荣成市某百货超市经营掺杂掺假的肉类及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5月19日,荣成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荣成市公安局的《移送案件通知书》,称荣成市某百货超市涉嫌经营掺杂掺假、未经检疫的肉类,涉案价值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标准,不予刑事立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代卖过涉案肉类,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该法对其处以罚款。
三、荣成市某商店经营掺杂掺假的肉类及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5月19日,荣成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荣成市公安局的《移送案件通知书》,称荣成市某商店涉嫌经营掺杂掺假、未经检疫的肉类,涉案价值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标准,不予刑事立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代卖过涉案肉类,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该法对其处以罚款。
四、乳山市某餐饮店销售掺杂掺假的驴肉制品案
2026年6月,乳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转办单,反映乳山市某餐饮店经网络抽检发现线上销售的驴肉火烧等商品中检出猪、马等异常成分。经查,当事人在外卖平台明确标注其线上售卖的驴肉火烧等商品的主料成分为驴成分,却在制备过程中擅自添加了猪、马等食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该法对其处以罚款。
以上曝光的违法案例,为全市各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敲响警钟。各食品经营单位须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恪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下一步,威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保持高压整治态势,持续紧盯肉及肉制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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