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启用!聊城开发区电子监控抓拍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通告

通 告

为预防和减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因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车造成的伤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自2026年10月25日起,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范围内将全面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做文明守法出行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区大队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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