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2026年“农业科技副总”选聘 首批计划选聘20名

10月16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2026年度“农业科技副总”选聘工作近日正式启动,首批计划选聘20名,涵盖粮油、经作、畜禽、渔业等产业领域。

据悉,此次选聘聚焦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6316”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体系建设,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一批农业科学领域科研人员赴涉农企业兼任农业科技副总,着力帮助涉农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拓展技术供给渠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突破产业发展瓶颈。

选聘面向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中全职在岗、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且无科研失信记录的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对具有农业产业实践经历、掌握关键技术或拥有成熟科技成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已由市级相关部门选聘为农业领域“科技副总”且聘期未满的,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派驻企业须为在重庆市境内有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申报人员所派驻企业不得为本人及所在单位创办、入股或孵化的企业。

选聘按照“需求一并征集,专家一并推荐,意向一并洽谈,协议一并签订”的原则开展,经需求征集、岗位发布、组织申报、遴选推荐、协议签订等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派驻企业、农业科技副总及其派出单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具体而言,农业科技副总须协助企业制定创新发展规划,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集群有效对接,精准匹配适用科技成果并推动落地转化,同时推动派出单位牵头组建技术支持团队、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派驻企业须设立相应工作岗位,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服务保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每年累计在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服务期内须帮助企业解决1项及以上实质性技术难题。

支持措施方面,市农业农村委以项目化方式给予派出单位相关资金支持,鼓励派出单位将农业科技副总服务期内的价值贡献及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审、考核奖励等的重要依据。依据相关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依据贡献给予奖励和报酬。

管理考核方面,农业科技副总服务期间由市农业农村委、派出单位及派驻企业三方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派驻企业为主。选派人员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不受影响。服务期满前1个月内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再纳入后续选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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