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吊销期间仍上路行驶,行政拘留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高速公路交警第四支队持续开展“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驾照被吊销仍驾车上高速 行政拘留3日

图片1.jpg

近日,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垫江大队民警在垫江收费站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汽车行驶缓慢并异常停靠。驾驶人张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查,张某此前因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于2025年被依法吊销,此后一直未取得有效驾驶证。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

未取得驾驶证驾车 行政拘留10日

近日,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丰都大队在丰都西收费站开展专项检查时,驾驶人曹某面对询问神色慌张,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查,曹某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持“驾驶证”系网上购得。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0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的危害

● 安全意识淡漠:未经系统学习培训和考试,驾车时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缺乏规则意识:驾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扰乱正常通行秩序。

● 易引发交通事故:遇突发情况处置不当,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驾驶证,驾车途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素材来源:高速公路第四支队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