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不动产登记,彻底“一次不用跑”

10月1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办业务的通告》,明确自即日起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办流程。

申请人提供电子申请材料,或者将真实有效的纸质材料拍照、扫描后在线提交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与其他登记事项、不动产登记簿、共享信息等查验不存在冲突,免予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实现全流程“一次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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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助力广州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水平。

申请人可使用PC端、自助机等设备,通过局门户网站等通道登录广州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阅读业务办理须知后,选取相关不动产填写申请信息,完成信息填报、人证核验、材料上传、电子签章等环节后完成案件申请。涉及电子证照的,可通过“授权用证”模式上传。案件及申请材料将自动转入登记业务系统,并按不动产属区推送至登记机构。

根据通告,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表按照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申请人需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章确认。涉及处分类业务的,原产权人需进行录音录像,进一步确认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在其他说明方面,网办案件在未完成审核登簿前,申请人选择撤回网上申请的,可自行在网上申办系统办理,系统记录撤回信息后直接结束案件;涉及需退登记费的,由申请人持退费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线下流程办理;网办案件办结前,对应不动产单元无法办理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人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或将真实有效纸质材料拍照、扫描后在线提交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登记机构通过与其他登记事项、不动产登记簿、共享信息等方式查验不通过的,仍需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现场或邮寄核验。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方+客户端、@南方日报

编辑:钟洁莹

校对:周媛、龚湘怡

责编:蒋锦彤

编审:章义南

签发:詹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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