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8日至19日,花垣县边城镇从文广场周边1公里范围内临时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2026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第五届旅游发展大会

重大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临时禁飞通告

为切实保障2026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五届旅游发展大会重大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有效防范化解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规飞行带来的各类公共安全风险,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空域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管控规定,现就旅游发展大会赛事期间我县划定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禁飞对象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特征的各类航空器具。具体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直升机)、各类民用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升空器具。

二、临时禁飞时段

2026年10月18日11时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

三、临时禁飞区域

在边城镇行政区域内,划定从文广场中心向外半径1公里范围为临时禁飞管控区域。管控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擅自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四、特殊飞行审批规定

禁飞时段内,因旅游发展大会官方航拍、电视直播、应急救援、医疗保障、气象监测等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活动主办单位或实施单位提前严格按照空域管控及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规定,向公安、民航、空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飞行申请,完整报备飞行时间、飞行范围、飞行高度、操作人员、设备信息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依规开展飞行活动。未经审批,一律禁止飞行。

五、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经主办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通过民用无人机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https://uom.caac.gov.cn/对无人机个人或单位的无人机进行无人机和无人飞行备案、注册,同时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警务--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管理”完成备案,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六、管控要求及违规处置

管控期间,现场将配备反制设备及专业团队,确保空域安全。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可拨打110或向现场安保人员反馈举报。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飞行报备联系人:吴警官 18374308495

谭警官 18807442212

花垣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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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垣县公安局

一审:梁金梅

二审:石慧

三审:简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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