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的王先生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批发菜,收到货后发现其包装看上去像三无产品,发菜也与平日里看到的不大一样。查找资料后,他发现这批发菜是野生的可能性很大,于是报警。
警方送检结果很快出来,王先生买到手的根本不是大家日常食用的海发菜,而是野生发菜,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网店店主,位于宁夏的丁某。面对询问,丁某交代了挖取发菜的经过。
丁某所在区域盛产发菜,但这些野生发菜是蓝藻门念珠藻科念珠藻属发状念珠藻,生长在西北部分地区的荒漠草原,是干旱荒漠区的主要生物固氮资源,能够有效保护土壤、改善土壤结构。发菜生长速度极慢,且与草原表土紧密相连,采挖时会严重破坏草原表土和植被根系,导致草原严重退化和土地沙化,破坏脆弱的荒漠草原生态系统,加剧沙尘暴。
丁某显然知道挖取野生发菜是违法的。他交代,此前其所在社区、派出所都曾多次上门宣传,告诉大家不可挖取此类野生植物。丁某日常以务农和开网店为生,其网店内售卖的都是当地特产。一次偶然的机会,一名顾客询问是否有发菜卖,而丁某知道家附近就有,于是由此开始挖取、售卖。
为了规避网商平台的审核,丁某所挂的链接写的都是海发菜(普通发菜),其包装也很简陋,有时直接用塑料袋裹着就卖出去了。
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丁某非法采挖野生发菜共计200公斤,获利近16万元,且其挖取发菜破坏生态环境,生态损害价值为8.6万元。
近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丁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并出售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发菜,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最终,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丁某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人民币8.6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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