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下旬,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上级下发线索,辖区疑似有数名枣阳籍人员从事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接到线索后,刑侦大队立即联合网安大队启动侦查工作,经研判排查,迅速锁定嫌疑人王某。民警核查发现,王某名下账户短期内资金流动异常,存在大额不明资金往来,初步证实线索属实。办案民警以王某为突破口,深度排查其活动轨迹与社交关系,循线追踪锁定其上线为有涉诈前科的朱某。


通过持续研判,专案组发现朱某伙同多名枣阳籍涉诈前科人员在本地流窜作案,判定其为一跨区域流窜作案的网络黑灰产团伙。经深挖扩线,查明该团伙由涉诈前科人员胡某、枣阳籍人员徐某牵头组织,朱某、王某等14人参与跑分洗钱。为彻底斩断电诈资金通道,铲除黑灰产生存土壤,10月10日,县局刑侦大队牵头,在市局侦查中心、县局网安大队支撑配合下,组建多个抓捕小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胡某、徐某等16名涉案嫌疑人。

△嫌疑人胡某



△嫌疑人徐某
经查,2026年8月至10月,胡某策划组织跑分洗钱,联合其网友徐某共谋作案。徐某通过社交软件邀约十余名人员作为“卡农”前往公安县,统一安排涉案人员交通、食宿,并按照胡某指示,在斗湖堤镇、南平镇等地出借微信、支付宝账户用于接收转移赃款。该团伙累计跑分流水8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40万元。经讯问,16名嫌疑人对跑分洗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朱某等14人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出租、出借微信、支付宝账户,充当“卡农”帮忙转账“跑分”,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出借账户转移赃款,看似轻松赚取佣金,实则沦为电诈分子洗钱工具。
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低付出、高收益”的兼职,妥善保管个人支付账号,不要将账号交由他人操作。一旦参与跑分洗钱,将面临法律的追责,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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