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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蚌埠审计中心原主任韦道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戴头盔的理由千千万
佩戴的理由只有一个
那就是安全
别小看这顶小小的头盔
它可能是危急时刻的“保命符”

现曝光一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请大家引以为戒

违法车辆:皖CR1***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7日 09时58分

违法车辆:皖CM1***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6日 09时32分

违法车辆:皖DS4***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6日 06时59分

违法车辆:皖CL0***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5日 15时12分

违法车辆:皖CK1***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5日 15时02分

违法车辆:皖CM0***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5日 08时15分

违法车辆:皖CM9***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4日 15时13分

违法车辆:皖CM6***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4日 13时39分

违法车辆:皖CR8***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日12时47分

违法车辆:皖ABB***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日11时29分

违法车辆:皖CP0***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日10时22分

一时侥幸不佩戴头盔
可能不会出大问题
但事故一旦来临
沉重的后果无人可以承受得起


△ 未佩戴头盔——造成死亡事故

△ 佩戴头盔——仅头皮擦伤

△ 未佩戴和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元,记1分。
交通安全无小事
头盔是个宝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蚌埠交警
编辑:禹良薇 校验:赵璐
审核:朱素贤 叶又瑞
监制:吴洽兵
总监制: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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