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致12死火灾调查报告公布:蚊香棒引燃可燃物、锂电池热失控爆炸,消防检测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10月16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了汕头“12·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广东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2025年12月9日发生在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自建房的火灾,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2人死亡,过火面积15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0.63万元。

蚊香棒引燃可燃物,锂电池热失控爆炸

调查报告还原了起火经过。2025年12月9日16时许,五金店管理经营人吴某林(房主三儿子)在会客区办公桌旁玩游戏,期间多次被蚊子叮咬。16时10分许,吴某林将焚香桶提入会客区放置在办公桌北侧,随后点燃一根蚊香棒,燃烧端朝下插入焚香桶内驱蚊。16时41分许,吴某林离开会客区,此后再无人员靠近焚香桶。20时23分许,店铺前门关闭。21时20分许,起火建筑南侧马路对面住户在阳台晾晒衣物时,听到五金店传出爆炸声并看到火光,随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据调查报告,该蚊香棒品名为“天然植物畜牧棒香”,长约1.2米、直径约0.9厘米,日常主要用于养殖场畜牧业灭蚊杀虫。经现场勘验、检验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调查组排除放火、电气故障、自燃、吸烟、锂离子电池热失控故障等因素,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1时10分许,起火点位于首层会客区内西北侧靠隔墙底部。事故直接原因系吴某林点燃的蚊香棒引燃周边可燃物,进而导致室内存放的锂离子电池受高温作用发生热失控爆炸飞溅,引发罐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卡式炉用瓶装丁烷气罐、自动喷漆、除锈剂等危险物品爆燃,快速蔓延成灾。

经调查,起火建筑为村民自建房,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总建筑面积1146平方米,首层为房主自营的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裕丰五金电器店,二层为五金店配套仓库,三四层为住宅,住有20人,均为房主吴某标的家庭成员。

明火3分钟形成高温顶棚射流,最高温度1370.9摄氏度

调查报告指出,起火五金店内密集摆放各种规格货架20余个,大量堆放塑料工具箱、密封胶、润滑油、电线电缆、乳胶漆等可燃物,并与锂离子电池、罐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卡式炉用瓶装丁烷气罐等危险物品混合存放,未按危险性质分类存放、专区存放、规范管理。现场勘验发现,店内共有鱼珠牌新一代强力万能胶170罐、卡式炉用瓶装丁烷气罐10罐、化油器清洗剂10罐、聚氨酯泡沫填缝剂30瓶及百安邦牌自动喷漆若干,经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鉴定,5个送检检材均含易燃危险化学品成分。

据调查报告,全尺寸模拟实验显示,起明火后3分钟,火势即从会客区孔洞喷出并沿楼板形成高温顶棚射流,最高温度达1370.9摄氏度;2至3分钟,高温烟气即侵入与经营区连通的东、西部楼梯间;9分钟时,楼梯间温度已快速达到400摄氏度。火灾发生时,起火建筑首层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未能起到阻烟防火作用,靠近起火部位的东部楼梯与经营区的硅酸钙板分隔物烧损脱落,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未关闭的防火门和分隔缺失处的孔洞直接灌入楼梯间并迅速聚集。

仅4人在初期逃生,6人躲入洗手间遇难

调查报告显示,起火建筑住宿与经营部位未设置相应耐火极限的不燃烧墙体分隔,住宅部位未独立设置疏散楼梯,须经过首层五金店才能通向室外,也未设置辅助逃生设施,仅有4人在火灾初期利用西部疏散楼梯逃生,其他人员都被困于起火建筑内。

此外,火灾发生时首层安装的简易喷淋设施进水阀门关闭,洒水喷头虽有触发动作但无水供应;独立式感烟探测器虽在火灾初期发出报警声响,但不具备联网报警功能,也未安装声光报警装置,三四层居住人员因距离远无法及时接收报警信息。

调查报告还提到,部分遇难人员未选择关闭房门,也未在与户外连通的卧室、阳台等相对安全区域固守待援,有6人错误选择排气窗与户内烟气蔓延区域相通的洗手间作为避险区域,在火场遇难。

该起火灾造成12人死亡,其中三层3人、四层9人。经尸体检验,12名死者全身均未见暴力损伤,死因均符合火场窒息死亡,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介于22.7%至31.3%,均检出氰化物成分。

救援方面,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调派5个队站、11辆消防车、56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21时30分救援力量到场,21时47分破拆三楼北侧防盗窗网,21时56分利用三节拉梯先后救出3名被困儿童,22时03分明火被扑灭。灭火救援期间,共救出15名被困人员,其中3名儿童生命体征正常,8人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4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回访:破拆防盗网后救出3名儿童

2025年12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在事发次日抵达峡山街道丹凤路现场,见到起火建筑一层为沿街的五金机电工具店铺,所有窗户均安装金属防盗网,其中8处开设了紧急逃生窗,建筑背面三层的一个逃生窗保持打开状态,一处防盗网有被破拆的痕迹。

事发现场。图据汕头“12·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参与现场救火的邻居林先生(化姓)向封面新闻记者回忆,救火时看到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打开大门从火中跑了出来,另有大人带着几个孩子跑到后门一侧等待救援,消防人员随后从破拆开的防盗网中救出3名被困儿童。附近居民陈女士称,12月9日21时许她在家中听到“砰砰砰”的响声,出门看到火苗从五金店冲出、浓烟很大,随即带着孩子和老人躲了出去。

火灾现场周边一家商铺的经营者向封面新闻记者介绍,起火时吴家还有几人被困在四楼窗口呼救,楼下的人喊他们用湿毛巾堵住口鼻,并让他们打开四楼通往天台的小门,“我们这条街的楼顶都是互通的,开了天台门就能通向邻居家”,但被困者回答“打不开,那锁打不开”。

检测公司被建议移送司法,房主父子免予追责

调查报告查明,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19年接受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代表汕头市政府委托,承担潮南区峡山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实地评估工作,评估过程层层失守、报告整体严重失真:现场检测评估人员仅通过查看有无喷淋头判断是否安装喷淋系统,未确认其有效性,对防火分隔耐火极限没有核实确认;公司未建立复核、验证机制,完全依赖现场评估人员主观认定意见作为报告结论依据,报告附件大部分隐患问题没有明确表述,不足以作为验收依据。该公司还存在虚设评估项目负责人、伪造签名出具报告的问题。

调查报告认定,检测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某羲、副总经理张某、项目经理刘某、技术部经理王某汉,以及3名具体负责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均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火灾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吴某林、吴某标(涉事自建房房主、五金店法定经营者),鉴于二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对于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调查报告还指出,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未能主动全面查处;汕头市、潮南区消防救援部门组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力,对第三方评估结果质量审核把关不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潮南区商务局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政执法、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汕头市、潮南区党委政府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属地责任。

2025年汕头发生4起较大亡人火灾,3起在潮南区

调查报告在总结事故主要教训时指出,近年来汕头市亡人火灾多发频发,其中2025年先后发生4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3起发生在潮南区,潮南区峡山街道继“6·10”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后,又发生“12·9”重大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组还提到,峡山街道为潮南区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面积46平方公里,仅建有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2023年提出建设3个队站,截至目前均未有实质性进展;潮南区“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消火栓建设任务缺口率高达66%。

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八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提高政治站位,锚定安全发展战略定位;压实各方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聚焦突出隐患,开展自建房全链条攻坚;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现代消防治理体系;深化举一反三,系统整治重点领域风险;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精准火灾防控水平;补齐设施短板,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深化全民教育,筑牢群防群治坚固防线。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