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秋风起,重阳至。当前正值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森林火灾风险显著上升。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10月8日发布的广东省总林长令(2026年第3号)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广州公安郑重提醒:防范森林火灾,人人有责;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案例警示
这些“无心之失”已被依法处理
法律红线不容试探,火苗隐患即是重大风险。以下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
案例一: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依法刑事拘留
2026年3月14日,台山市村民黄某达在林地坟墓处焚烧纸钱,不慎引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4.48公顷。其行为涉嫌构成失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审查起诉。祭拜先祖,切勿让火情成为“余罪”。
案例二:擅自炼山,依法处罚
2026年4月15日,佛冈县村民钟某未依法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擅自炼山。执法部门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其依法立案查处,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三:私拉电线引发森林火灾,依法处罚
2024年11月14日,开平市刘某在鹅场私拉电线,灯杆倒塌致灯泡破碎,引燃杂物及草地,火势蔓延至周边山地。刘某因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禁火令相关规定,被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案例四:户外吸烟、烧火煮水引发火灾,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广州市袁某、邹某在户外吸烟、烧火煮水,引发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红线
引发森林火灾,后果很严重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失火罪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重阳守护指南:文明绿色过佳节
登高游玩,严禁火种上山。进入林区,请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不携带火种,不在林区及边缘地带吸烟、野炊、烧蜂驱兽。
文明祭扫,摒弃陈规陋习。提倡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网络祭奠等绿色方式寄托哀思。切勿在墓地、山林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监护好特殊人群。请看管好家中老人和小孩,防止其在林区玩火,要落实监护责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若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或110报警。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绿美广州、平安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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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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