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磴口县大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县大队决定,自2026年11月1日起,将对以下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1.贺兰路与南环路十字路口
2.贺兰路与皮革路十字路口
届时,将对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公告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磴口县大队
2026年10月16日
来源:巴彦淖尔交警、磴口县交警
编辑:王畅 校对:王婷
初审:石政勇
审核:田昌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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