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
铜陵医保发布最新消息
铜陵市202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集中征缴期即日起至12月31日
参保人员自2027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享受待遇
具体详情如下↓
2027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对象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各类在校学生;
(三)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四)非本市户籍,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五)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未就业的外国人;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2027年度居民医保的,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给予400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335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65元);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220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180元),符合其他参保资助标准的人员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征缴期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7年1月1日至1月底前的缴费人员,待遇享受期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上年度已在铜陵参保居民
1.线上缴费:可通过“铜陵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皖事通APP、“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APP直接缴费。
2.线下缴费:在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二)在铜陵新参保居民
1. 线上参保缴费: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进入“铜陵”专区后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要求录入人员信息,上传相关身份凭证后完成参保登记,登记完成后返回“铜陵专区”主界面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按要求完成缴费。
2. 线下参保缴费:铜陵市区居民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铜陵市区以外居民持居住证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特别提醒:若2026年已在铜陵市以外地区参保,省内参保居民可直接通过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铜陵”专区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直接办理参保登记即可;省外参保居民请联系原参保地先办理暂停手续后,按以上流程在铜陵办理参保缴费即可。
(三)在校学生
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参保缴费。
特别提醒:上一年度未在铜陵参保缴费的在校学生参保登记时按新参保居民进行线上参保登记缴费,参保登记时选择“学校基本信息”搜索“学校名称”参保登记。若2026年已在铜陵市以外地区参保,省内参保学生可直接通过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铜陵”专区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直接办理参保登记即可;省外参保居民请联系原参保地先办理暂停手续后,按以上流程在铜陵办理参保缴费即可。
(四)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需选择参保年度:
参加2027年度居民医保与其他普通居民相同;
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待遇享受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一个自然年度内,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一周岁以内,自出生之日算起)参保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特别提醒:因202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与2026年度一致,缴费时请认真核对缴费年度是否为2027年度。如补交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用,可通过点击“缴费年度”选择。
五、激励与约束政策
(一)激励机制
1.连续参保激励: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在原有支付基础上,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基金零报销激励:从2025年起,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二)约束机制
1.固定待遇等待期:从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
2.变动待遇等待期:从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六、待遇政策
(一)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150元。
2.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在校学生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其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50元以上至8000元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80%。
3.普通慢性病。一个自然年度内,对普通慢性病实行最高限额补助,零起付线,在本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性病病种相关的门诊医药费用,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同时患有两个及以上慢性病种的,年度报销限额以最高者计算,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最高增加1000元。
4.特殊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5.“两病”门诊。参保居民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比例进行支付。高血压、糖尿病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2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
6.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持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及7周岁(含)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凭装配机构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单次报销限额为:每具大腿假肢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800元,每只助听器3500元。
7.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18周岁(含)以下苯丙酮尿症及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的罕见病患者,在省内省级或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门诊就诊,其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年度报销限额2万元。
8.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产前检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居民医保且处于待遇享受期),产前(含流产)发生的基础服务包内检查项目费用,不设起付线,全额纳入基金保障,累计支付限额标准1000元。基础服务包范围以外或超过支付限额标准的政策范围内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二)普通住院
1.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2.封顶线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封顶线30万元。
(三)意外伤害住院
明确有他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
(四)分娩住院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
参保人员住院分娩享受医保定额补助,自然分娩补助1600元,剖宫产补助2400元,分娩住院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支付;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可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但当次住院医保报销金额低于定额补助标准时,可按定额补助标准据实予以补差。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分娩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含引产)发生的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顺产及其他生产方式支付限额标准4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标准6000元,低于限额的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据实结算。已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分娩待遇的参保居民,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分娩补助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先行享受居民医保分娩补助、产前检查待遇的,可予以补齐待遇。
(五)大病保险
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无需参保人员另行缴费。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7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以上段,报销比例80%。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省内市域外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 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 报销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20 个百分点。
(六)异地就医结算报销
异地就医三步走:“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仅限省外就医备案)、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铜陵医保服务平台或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门慢特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三是持卡或码就医结算。参保人员结算时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结算时只需要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温馨提示:
1.关于转诊:所患疾病在我市内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含专科)难以确诊或无有效治疗手段的,需要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在我市转诊管理中心(市人民医院)办理转诊备案。
2.关于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等,可将相关材料带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手工零星报销手续。提供报销材料:出院记录(门诊病历或处方底方)、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社保卡等。
3.关于异地长期居住:在我市就读并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手续后,在学籍地与户籍地、就业见习地、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异地就医咨询备案电话:5889762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市本级医保咨询电话:5820760
铜官区医保咨询电话:6861039
郊 区医保咨询电话:2890031
义安区医保咨询电话:8877770
枞阳县医保咨询电话:3227645
税务部门居民医保缴费咨询电话:
铜官区税务局咨询电话:2877208
郊区税务局咨询电话:2858108、2625043
义安区税务局咨询电话:8877961
枞阳县税务局咨询电话:3236017
温馨提示
集中参保缴费时,系统可能出现卡顿、延时等情况,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非医保、税务部门发布的参保渠道及相关链接均属诈骗!
需要详细了解医保政策,请您登录铜陵医保门户网站(https://ybj.tl.gov.cn)或通过“铜陵医保”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查询,敬请关注。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参保小程序

“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缴费小程序
来源:铜陵医保
编辑:刘芹 审稿:詹俊 终审:季学明
铜陵日报社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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