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布今年第3号林长令: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 严打涉鸟类违法行为

10月16日,我市发布2026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与鸟类保护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各有关单位要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严厉打击涉鸟类违法行为。

 发挥“林长+”协作优势

当前,我市已进入了森林特别防护期,正值秋冬季候鸟迁徙过境和越冬栖息关键时段。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守牢人民生命财产和鸟类保护安全底线,为惠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林长令指出,要压实工作责任,发挥林长机制效能。各级林长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灭火与鸟类保护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要健全“林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林长+”协作优势,强化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检查督导,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职责。

同时,要严守安全底线,筑牢森林防火屏障。严格落实禁火令,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地带违规用火,盯牢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加密巡山护林频次,强化进山人员实名登记和火种收缴,持续推进林下可燃物清理,坚决打通火源管控“最后一公里”。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建强专业扑火队伍并靠前驻防,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备足防灭火物资,科学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底线。

构建监测预警体系

林长令提出,要从严从实管控,织密鸟类保护网络。聚焦候鸟重要停歇地、栖息地及迁徙通道,依托“空天地”一体化巡护体系,扎实开展“清网、清套、清夹、清毒饵”拉网式排查,坚决清缴粘网、电子诱捕装置、无人机坠箭等非法猎具,消除危及鸟类安全的隐患。统筹护鸟护农工作,推广生态友好型防护设施,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稳妥化解人鸟矛盾。紧盯“猎、运、销、食”等关键环节,坚持多部门联合、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交易、食用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林长令还提出,要加大巡护力度,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一长两员”源头管护作用,落实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坚持科技赋能与群防群治相结合,推动护林员、网格员、森林消防队伍等力量下沉一线,消除火灾隐患和鸟类栖息地安全风险。深化无人机巡航、红外感应、AI智能识别等新技术应用,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隐患线索快速流转与闭环处置机制,对巡护发现的火情苗头、破坏鸟类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处置。

“强化宣传警示,凝聚群防群治合力。”林长令提出,要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和鸟类保护宣传活动,利用全媒体手段普及森林防灭火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加大森林火灾和涉鸟违法案件警示曝光力度,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用好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监督作用,引导公众自觉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捕食陋习,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共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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