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巫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原党组成员、农工委原主任黄文军受贿一案。本案由巫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兰建恒担任审判长。巫溪法院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到庭监督旁听;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系统、县民政局、县住建委及新提任县管领导干部85人参加旁听;被告人家属2人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文军在先后担任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及担任县民政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48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发表了公诉意见,黄文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表示认罪悔罪,并提出了检举揭发情况。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辩论终结后,黄文军在最后陈述中认罪认罚,并再次陈述其检举揭发情况。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次组织旁听庭审,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庭审,以“身边案”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巫溪法院将以此次庭审旁听为契机,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