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闯入惠州罗浮山未开发区域
登山、溯溪遇险,
救援费用将由违规者
及活动组织者共同承担。
据博罗县人民政府消息,
《罗浮山及周边区域户外活动涉险救援处置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10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该办法通过建立有偿追偿机制
划定救援责任边界,防范违规涉险行为,
合理节约公共救援资源。


办法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格执行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无论是否属于有偿救援情形,均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救援结束后再依规追偿费用。其中明确,军队、武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队伍、公职人员参与救援的,不适用有偿追偿规定;仅对违规涉险情形下动用第三方社会专业救援力量产生的直接成本进行追偿。景区正规开放区域内、遵守管理规定的游览遇险,不适用本办法的有偿追偿条款。
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罗浮山正式开放游览区域仅25.76平方公里,未开发、未开放的山体、林地、河湖水库面积达187.29平方公里,是开放区域的7倍多。近年来户外徒步、溯溪等休闲运动热度攀升,部分游客无视安全警示擅自闯入未开发区域探险,遇险事件时有发生。今年1月,两名女子跟随驴友群走野路反穿飞云顶,体力不支被领队滞留深山,救援人员连夜搜救,于次日凌晨将两人安全护送下山;今年端午期间,数名游客执意进入茶山观明令禁止的野溪瀑布逗留,一名女子被暴涨水流冲落瀑布致多处骨折,消防人员徒步进山,历经数小时艰难转运才将伤者送医。按照新规界定,上述行为均属于有偿追偿适用的违规情形,办法实施后同类险情若动用第三方社会救援力量,相关成本可依规向组织者及当事人追偿。
办法明确四类适用有偿追偿的违规情形:未购票、翻越围栏规避管理进入未开发区域遇险的;合规入园但擅自偏离游览线路、攀爬危险边坡、前往禁入区域遇险的;无视禁令或劝阻,开展无装备攀岩、恶劣天气登山等高风险活动引发险情的;其他违反规定引发险情的行为。
费用核算方面,办法设定清晰标准,仅限当次救援必需、合理的实际成本,涵盖劳务费、院前救治费、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后勤保障费等。其中劳务费参照广东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核定;食宿费参照博罗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执行,餐费40元/人/餐、单日不超100元,住宿费不超400元/人/天;第三方救援装备费以市场租赁价50%为上限结算,财政购置装备不计入费用。
流程上,救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核定,20个工作日内送达费用告知书;当事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收到告知书或复核结论后1个月内不支付费用的,将依法追偿。追偿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相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保护当事人隐私。
目前,博罗县将组建多部门联合的应急救援小组,建立专兼结合、多方联动的救援体系。管委会及属地政府将同步公布未开放区域范围、设置警示标牌,通过制度约束引导公众遵守安全规定,从源头减少违规涉险行为。

来源:惠民通APP(记者:卢泓宇 李燕文)
编辑:罗锦婷
审核:林正淳 罗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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