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10月16日
海南海口交警公布一起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遵规守法
远离交通事故
事故经过
2026年10月9日12时57分许,海南省海口市海琼高速南往北方向,颜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并逆向行驶。

此时,王某驾驶琼A5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正常行驶。面对突然迎面逆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王某猝不及防。为避免正面剧烈碰撞,王某紧急采取避让措施,因高速公路车速快、惯性大,车辆失控冲出车道、撞向路边防护栏并发生侧翻。

事故结果
💥 重型货车侧翻,受损严重
🚧 高速公路防护栏大面积损毁
🤕 货车驾驶人王某身体受轻伤
🚗 高速路段通行秩序严重受阻
🛣️ 公共道路设施受损

责任认定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颜某驾驶非机动车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因此,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颜某(电动三轮车)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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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椰城交警
总监制:温龙
编委:付志成
监制:吴鹏 荣佳 王琳 符泽亢
审校:白政豪
主编:冯廷靖
编辑:刘静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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