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官宣26场演出重录旧作,业内人士解读词曲授权关键点

10月16日,陈奕迅宣布将于今年12月至明年2月,在香港演艺学院歌剧院举行一连26场《Recording Sessions with Mr. Eason Chan》。本次演出有别于常规演唱会,是陈奕迅策划的大型唱片重录计划。他将首次以现场公开录音的形式,每晚重新演唱昔日录制过的不同专辑,26场演唱曲目皆不重复,并邀请歌迷现场共同聆听见证。

业内人士表示,陈奕迅重录旧作的行为,若无限制条款则不需要取得当年唱片公司的授权,只需获得词曲著作权人的授权。不过,庞大的曲目数量和词曲授权谈判中的利益分配,是这个计划真正的难点。近年来,海内外多名头部艺人相继重录旧作,这一现象本身也释放出某种行业信号。

从官方公布的演出信息来看,陈奕迅此次唱片重录计划将从今年12月12日开始,至明年2月20日结束,其中,今年12月10场、明年1月10场、明年2月6场。每场演出重录早年间他在不同唱片公司时期推出的专辑。除了现场演唱及录音,陈奕迅还会与观众分享历年唱片的创作点滴、个人感受以及歌曲背后的故事。每场演出约100分钟,分为上下两部分,中场设有15分钟休息。

由于每场演出均会进行正式录音,为确保录音质量,演出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摄影、录音、录影及直播。入场时,工作人员还将提供“专用手机封存装置”,观众须先将手机完全关机,再放入装置内封存。官方发布的观众须知还提醒,正式录音期间,观众不得交谈、欢呼、拍手、跟唱或发出其他可能影响收音的声响;当陈奕迅或工作人员示意时,欢迎观众鼓掌、欢呼。

陈奕迅在其官宣帖文中表示:“我喜欢和大家分享音乐,这点应该很多人都知道。但一次过和这么多人用这个方式,就真的是第一次......应该也只有这一次。”

本次演出票价分为1280、980港币两档,将采取抽签购票机制,有意向购票的观众须于指定时段在指定购票平台登记,中签的观众才能获得购票资格。据公开资料,本次演出场地香港演艺学院歌剧院的座位总数为1181。

本次纳入重录名单的专辑,发行时间均在2012年之前,共涉及30张专辑。陈奕迅于1995年因获得第14届新秀歌唱大赛冠军而正式出道,自1996年推出首张粤语个人同名大碟《陈奕迅》起,至今已发行超过40张录音室专辑(含EP、新歌加精选碟)。

重录名单包括华星唱片时期的《陈奕迅》《与我常在》《我的快乐时代》《天佑爱人》,英皇娱乐时期的《打得火热》《Shall We Dance? Shall We Talk!》《The Easy Ride》《Special Thanks To...》,环球唱片体系下新艺宝唱片时期的《U87》《What's Going On...?》《Listen to Eason Chan》《上五楼的快活》等。若专辑内每首歌都重录,则将涉及超过200首歌曲。

26场演出对应不同专辑重录。重录名单还包括《I Had a Great Time》这张从未正式发行过的专辑。2004年,因与当时公司的续约纠纷等问题,陈奕迅原本录制好的《I Had a Great Time》最终未能独立发行,当中的歌曲后来被拆分收录于3张新曲加精选辑内推出。此次重录唱片,或是这张从未面世专辑的首次完整呈现。

与早期专辑的录音版权归属于出资制作的大型唱片公司不同,陈奕迅在2012年前后成立了自己的音乐制作公司EAS Music,开始以自主制作的方式运作专辑。有乐迷据此推测,陈奕迅此次重录,除了希望与乐迷分享音乐之外,观众须知中关于正式录音的要求,或许也表明了他计划在未来发行属于自己版本的正式录音制品,从而获得对自己早年作品的更多掌控权。

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赵虎表示,此次陈奕迅重录专辑的行为,需要取得词曲著作权人的授权。如果陈奕迅仅重录词曲并重新编曲演唱旧专辑的歌曲,就不需要取得陈奕迅当年所在唱片公司(即原录音制品制作方)的授权。

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音乐版权委员会主任何东桦进一步解读,音乐版权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词曲著作权,即写歌的人对其创作的词曲享有的权利;二是录音制品权,即将词曲转化为可供听众收听的作品的权利。他表示,陈奕迅此次的重录计划,如果对全部词曲进行重新编曲演唱,那么他要满足的唯一前置条件是取得所有词曲作者的授权,而不需要取得原录音版权方,即当年唱片公司的许可。“当然对于涉及需要重录的歌曲,也要看回当年是否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的限制。如果有,也要跟原唱片公司协商。”他补充。

此次重录或涉及超200首歌曲。何东桦认为,取得词曲授权的工作量虽然庞大,但并非没有先例。“办一台大型晚会,邀请不同歌手演唱,要获得两三百首歌的授权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他推测,陈奕迅团队大概率先通过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CASH)等相关集体管理组织来解决大量歌曲的词曲授权事宜;对于不在集体组织管理范围内的歌曲,再逐个与词曲作者或版权公司沟通。

相比起庞大的歌曲数量,在何东桦看来,取得授权的真正难点在于与词曲著作权人(一般是词曲作者)的利益分配谈判。“对词曲作者来说,此前版本已经在持续产生版税收入,现在要重新录一个新的版本,意味着新的录音版本也要分走一部分收益。因此核心的谈判在于新录出来的版本到底如何跟词曲作者分收益。”

重录昔日专辑,陈奕迅并非首例。2019年,因原版母带所有权被前公司转售至第三方,美国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宣布重录自己的前六张专辑,确保自己掌握新母带的版权及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许可,从而绕开原母带版权方的种种限制。2022年,因与前经纪人的版权纠纷,苏打绿开始重新录制过去的十张专辑。2025年,邓紫棋在经历与前经纪公司长达6年的版权官司后,宣布发行重录专辑《I AM GLORIA》,当中包含12首旧作新版。

对拥有原录音版本的唱片公司而言,一个新的录音版本上线,意味着收听歌曲的听众被分流,唱片公司的利益被稀释。据此前媒体报道,泰勒·斯威夫特的重录专辑计划带来了连锁反应,众多唱片公司正在审视这种重新录制项目会如何稀释母带录音的所有权及降低其价值,并将“重新录制限制”纳入其与艺人所签订的协议当中。

从目前官方公布的信息来看,陈奕迅此次重录计划并未显示与版权纠纷有关。然而,近年来海内外多名头部艺人重录旧日专辑的行为,仍显示出艺人和唱片公司之间的传统权力格局正受到极大的挑战。

何东桦指出,近年来多个头部艺人的重录旧作行为,预示着两方面的行业趋势。一方面,随着录音成本大幅下降和数字音乐发行渠道的成熟,越来越多的头部艺人开始寻求对自身作品的更多控制权。“以前录一首歌,硬件成本、人员成本都很高,艺人受制于唱片公司的程度很深。现在录音成本大幅下降,数字工具让制作门槛越来越低,艺人自己就能完成从制作到发行的大部分环节。那些有实力的头部艺人,自然会想把自己的作品重新做一个版本出来,把资产清晰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也许接下来会有更多头部艺人选择这么做。”

另一方面,公司对新人的合同会变得越来越严格,通过限制性条款,避免将来艺人重录、稀释自身已有权益的可能。与此同时,公司的业务类型也会越来越聚合。“版权、艺人、发行都包干,把链条上的所有环节都抓在自己手里,这种聚合型的公司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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