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有喜事
图热闹、讨吉利本可理解
但在全域禁燃的情况下
喜庆不能成为违规燃放的理由
更不能心存“例外”
近日
茌平分局振兴派出所查处一起
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当事人张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这是禁燃区通告施行后
茌平公安查处的
第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噼里啪啦——”
近日
振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
听到附近传来一阵鞭炮声
民警循声快速赶到现场
只见居民张某
家门口到胡同口这段路上
散落一地爆竹红屑
空气中浓烟未散
刺鼻的火药味扑面而来
经核查
张某家中有喜事
认为办喜事不放鞭炮不够热闹
为图吉利便点燃了鞭炮
民警当场制止其行为
同步固定现场证据
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燃区的通告》规定
自2026年8月21日起
东昌府区、茌平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全区域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因此
茌平不再存在
“城里禁、城外放”的管控空白地带
除依法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外
禁燃区域内任何时间、任何理由
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喜庆事宜也应遵守禁燃规定

10月15日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张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
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
对张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对其开展禁燃禁放普法宣传教育
张某表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主动认错认罚

禁燃不是禁喜庆
文明庆贺同样也有仪式感
聊城公安持续加大巡查力度
对违规销售、储存、燃放
烟花爆竹的行为
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旧习俗
选择电子鞭炮、鲜花、拱门等
文明方式庆贺
来源:聊城公安
新闻热线/广告服务/登报挂失声明:0635-827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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