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供给,我市将新增市级消费品补贴,继续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2026年安康市智能产品电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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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底至12月31日期间(具体开始时间以云闪付平台上线为准),年度安排的补贴资金用完即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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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对象
所有在安人员(含外地来安人员,以手机GPS定位在安康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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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安康市参与活动的商户购买价格6000元(不含)以上的手机,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人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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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式
智能产品电子消费券补贴采取与“国补”相同方式、“先领消费券、购买补贴立减”的方式实施。
依托云闪付平台对消费者资格认证后,在安康市内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智能电子产品时,领取并使用消费券。
销售商户负责在云闪付平台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经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对购买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SN码、产品外包装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向销售商户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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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申领流程
个人消费者在云闪付APP授权获取实名信息,可在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安康市”—“2026年安康市智能电子产品消费补贴”领取智能产品电子消费折扣券,领取时间为每日9:00到23:00,消费折扣券当日使用,24:00自动失效,过期重新申领。活动最终流程以云闪付APP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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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发放方式采取限量发放、先领先得,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不予补偿。
2.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或充值会员卡,每次结账仅限使用1张。
3.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重复享受补贴政策的,需配合做好相关补贴资金退回工作。
4.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商户、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5.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门店。
6.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须单独支付结算。
7.参加活动的商户对销售的每单活动商品必须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正规发票,发票信息须与补贴确认书信息一致。
8.如活动期间发生全额退款或退货等反向交易情形,退还消费者金额为消费者银行卡实际支付金额,且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市级相应财政账户。
9.商户及时向云闪付平台上传申请资料。商务部门根据审核进度采取预拨和核拨方式向参与商户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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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商务
编辑:马欣
责编:张翡
终审: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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