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头亮起“炫目”白光!驾驶人已被处罚

夜间行车

个别驾驶人觉得

原车灯亮度不够

便私自加装强光灯

但这种行为已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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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在郑蒲港收费站

马鞍山高速交警执勤时发现

一辆车前方灯光刺眼

强光让人难以直视

随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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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交警让驾驶人打开灯光

“炫目”白光瞬间亮起

晃得人简直睁不开眼

车辆号牌在强光之下

仿佛“隐身”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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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

驾驶人感觉原车灯不够亮

便私自加装了这套灯具

也知道强光会遮挡号牌

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

交警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依法进行处罚

并责令其拆除非法加装的灯具

恢复车辆原状

在车前或者车尾

非法加装强光射灯

严重扰乱正常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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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非法安装强光灯具的危害

➤ 视线致盲与判断失准:强光直射下,周围车辆驾驶人瞬间 “失明”,形成视觉盲区,难以准确判断前车距离、车速,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事故,尤其夜间或高速路段风险极高。

➤ 特殊天气事故风险加剧:雨雾天强光灯易形成漫反射光幕,降低能见度,进一步增加事故概率。

➤ 车辆安全隐患:私自加装需改动电路,若安装不规范,可能导致线路过载、短路,引发车辆自燃。

➤ 扰乱通行秩序:强光照射会迫使后车减速避让,易引发交通拥堵,甚至因紧急刹车导致连锁事故。

安徽交警提醒

车辆出厂时

均按规定标准安装了车灯

切勿因炫酷、个人喜好

躲避电子监控等

私自对车辆

加装、改装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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