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第一名+两项一等奖!全国妇女广场舞总决赛内蒙古队展风采

10月1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获悉,10月12日至16日,由兴安盟健身操舞、广场舞爱好者和教练团队组成的内蒙古队出征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举办的2026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全国总决赛,斩获多项荣誉。

本次全国总决赛汇集全国各省级赛区选拔产生的优秀队伍参赛,是国内妇女健身操舞领域重要的群众体育赛事。兴安盟代表队在内蒙古分站赛成功突围,获得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出战全国赛场的资格。备赛阶段,全队坚持集中训练,反复打磨成套动作,细化队形转换、动作衔接等细节,持续强化团队配合默契度,扎实做好各项赛前准备。踏上全国赛场,队员们稳定发挥日常训练成果,取得优异成绩:青年组乙组小集体团体第一名、青年组乙组小集体规定项目一等奖、青年组乙组小集体健身舞类自选项目(民族舞)一等奖。兴安盟文化馆业务骨干孙梦琳、高茗溪两位教练同时荣获本次大赛“优秀教练员”称号。

本次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办,分为青年组、中年组、常青组三个组别,从青春洋溢到银龄从容,不同年龄段的女性都能在这个舞台上找到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赛场上,内蒙古队参赛队员队列整齐划一,动作舒展流畅,节奏把控精准,整套展演完整连贯,充分展现长期坚持训练练就的扎实功底。赛场之外,队伍自觉遵守赛事管理规定,尊重裁判、友善交流,恪守竞赛礼仪,展现出内蒙古群众体育参与者文明参赛的良好风貌。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柴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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