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蚌埠市重点产业企业
人才政策申报公告
依据《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人才政策清单实施细则(2026版)>的通知》,结合实际,拟组织2026年下半年蚌埠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政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方法
申报对象为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人才。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县(区)、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本政策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企业须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6日期间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惠企服务平台(https://bb.ahzwfw.gov.cn/hqw-bsdt-web/static/home),选择“法人用户”进行登录,点击“政策兑现”,找到对应政策服务名称进行申报确认。申报企业须选择注册地所在县(区)进行申报,按照要求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审核进展,配合做好材料补充完善等工作。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信息归集表、汇总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含电子文档)。
(二)初审。各县(区)人才、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缺失材料需接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补充,逾期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复审。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县(区)报送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四)兑现。本政策涉及的补助资金,除已有明确资金渠道之外,按照市与县3∶7、市与区5∶5比例承担。补助资金按照承担渠道,分别由各县(区)和市直牵头部门进行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渠道拨付申报企业,由申报企业按照资金规定用途拨付政策支持对象。
三、续领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2026年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
申报条件:
1.2024年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在蚌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3.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4.人才在蚌已享受市区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5.申请人房屋租赁可通过蚌埠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https://zljg.ccbhome.cn/web/)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租住证明)。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提供申报对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提供租住用房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租住证明)。
4.如申报对象工作调整的,须提供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所有社保缴纳记录。
(二)2026年人才安家补贴续领
申报条件:
1.2025年已领取人才安家补贴在蚌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人才在蚌重点产业企业缴纳社保满一年。
4.人才在蚌已享受市区普惠性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安家补贴。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人才安家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如申报对象工作调整的,须提供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所有社保缴纳记录。
(三)2026年人才购房补贴续领
申报条件:
1.2025年已领取人才购房补贴在蚌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人才在蚌重点产业企业缴纳社保满一年。
4.人才引进后5年内在蚌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含二手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发放一人。
5.人才在我市已享受市区普惠性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已享受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生活补贴的,均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人才购房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3.如申报对象工作调整的,须提供与现工作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所有社保缴纳记录。
(四)2026年人才安家补贴转购房补贴续领
申报条件:
1.2025年已领取人才安家补贴在蚌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人才在蚌重点产业企业缴纳社保满一年。
4.人才引进后5年内在蚌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含二手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发放一人。
5.人才在我市已享受市区普惠性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已享受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生活补贴的,均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人才安家补贴转购房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3.购房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购房发票、已婚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4.如申报对象工作调整的,须提供与现工作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所有社保缴纳记录。
四、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人才安家补贴和购房补贴(2026年下半年新申报批次)
(一)2026年下半年新申报批次人才安家补贴
申报条件:
(1)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人才在蚌首次缴纳社保满一年,且在蚌就业3年以内。
(4)人才在我市已享受市区普惠性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已享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已享受市智能传感、商业航天等产业人才专项政策相关安家补贴的,均不再重复享受安家补贴。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下半年新申报批次人才安家补贴(见附件6)。
3.人才身份证及学历学位(学信网证明材料、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佐证材料。
4.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在蚌缴纳所有社保)等相关材料。
补贴标准:
对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人才,连续3年给予安家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3.6万元/年,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才2万元/年,本科生、技师、中级职称人才1.5万元/年。
(二)2026年下半年新申报批次人才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1)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人才在蚌首次缴纳社保且满一年。
(4)人才引进后5年内在蚌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含二手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发放一人。
(5)人才在我市已享受市区普惠性购房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已享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已享受市智能传感、商业航天等产业人才专项政策相关安家补贴的,人才及其配偶已享受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人才购房补贴的,均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下半年新申报批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
3.人才身份证及学历学位(学信网证明材料、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
4.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在蚌缴纳所有社保)、购房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购房发票、已婚提供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补贴标准:
对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人才,在蚌就业5年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按购房款20%,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才按购房款12%,本科生、技师、中级职称人才按购房款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年按购房补贴款的1/3发放,分三年兑现。
五、2026年人才引育购房补贴补充申报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2022年7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新引进在蚌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人才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3.人才在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4.人才引进后3年内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须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含二手房>),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发放一人。
5.人才在我市已享受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市区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均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人才引育购房补贴补充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
3.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职称、职业资格。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购房合同(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购房发票、社保等证明材料。
补贴标准: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安家补助,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2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8万元,本科生、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层次人才5万元。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2567035 2567036
怀远县住建局:8213091
五河县住建局:5022930
固镇县住房保障办:6669966
龙子湖区住房保障中心:3961050
蚌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70233
禹会区住房保障中心:4019302
淮上区住房保障中心:7104569
高新区住房保障办:4075002
经开区住房保障办:3083318
附件:
1.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见附件1);
2.2026年人才引育住房租赁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2026年人才安家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4.2026年人才购房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5.2026年人才安家补贴转购房补贴续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6.2026年下半年新申报批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
7.2026年下半年新申报批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
8.2026年人才引育购房补贴补充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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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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