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沈阳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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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沈阳商转公?

是否需要提前预约?

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今天来一起了解下相关信息吧

适用对象

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且开户满180天以上的缴存人(含我市单位缴存职工、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现役军人),在我市或沈抚新区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须以本人(以下称借款申请人)或本人及配偶(以下称共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部分(全部)偿还商业贷款

5.原商贷近2年内无逾期还款记录

6.原商贷所购房屋用途为自住住宅,并且位于沈阳市行政区域或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内;沈阳公积金中心所辖铁路分中心、电力分中心、省直分中心缴存职工在其工作所在地购买的自住住宅,也可向缴存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7.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原商贷银行外,该房屋无其他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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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500775268 仅配图

8.原商贷所购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50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受理商转公贷款

9.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10.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1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存在连续三期(含三期)以上、累计六期(含六期)以上逾期记录的,不予受理其公积金贷款

1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国家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预约方式

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受理网上预约制,职工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商转公贷款”(公共服务→业务预约,业务分类选择“个人贷款业务”,业务类型选择“商转公贷款审批”,选择原商贷银行和办理地点),预约成功后,凭预约号按约定时间,到约定网点办理

(注:原商贷所购房屋在城区的,选择城区管理部预约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在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的,选择当地管理部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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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方式分为“顺位抵押”和“先还后贷”两种:

1.“顺位抵押”方式。原商贷银行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盛京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在“顺位抵押”方式下,公积金贷款直接划拨至原商贷银行账户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形成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借款申请人无需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部分

2.“先还后贷”方式。原商贷银行不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仅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在“先还后贷”方式下,经沈阳公积金中心预审通过的职工,须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贷,撤销原商贷房屋抵押登记,而后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拨至借款人个人账户,该方式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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