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好自贡市文化馆场馆,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入优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自贡市文化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 01
招募对象
社会团体组织
依法登记注册、运营规范的各类文艺社团、群众文艺团队、非遗传习机构、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团体组织。
个人
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法、美术、摄影、非遗技艺、文学创作、活动策展、美育宣讲等领域具备专业能力、从业经验的文艺骨干、非遗传承人及文化专业人才。
PART 02
合作范围
主要围绕全民艺术普及培训、群众文艺创作与展演、主题展览策划实施、非遗保护传承推广、文化志愿服务、文旅宣传推广、文化理论研讨及其他公益性群众文化项目开展合作。
PART 03
准入条件
社会团体组织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及意识形态不良记录;坚持公益服务导向,具备相应人员、设备和活动执行能力,有相关文化活动开展经验者优先。
个人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共文化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备对应专业资质和实践经验,能够按时履约、服从统一管理和内容审核。
PART 04
合作模式
文化馆提供排练室、教室等场馆阵地免费使用,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无偿参与文化馆举办的演出、展览、培训、非遗、志愿服务等活动。文化馆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通过项目共建、资源置换、委托实施等方式开展合作,一事一议、择优对接,不承诺固定项目及经费支持。
所有合作活动须坚持公益属性,严禁借合作名义开展违规收费、商业宣传等经营活动。
免费使用

舞蹈排练室



音乐排练室





综合教室

研讨室
需租借

演艺厅


多功能厅

美术展览厅

PART 05
申报方式
本公告为长期招募,申报主体需按要求提交资质证明、个人(团队)简介、过往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申报页面。

PART 06
管理机制
我馆对履约情况良好、成效突出的主体优先后续合作;存在违规违约、内容失范、安全事故、群众投诉等问题的,将终止合作资格。
PART 07
其他说明
本公告相关事宜解释权归自贡市文化馆。
PART 0
联系方式
联系部室:自贡市文化馆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61206730
办公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和平街道学堂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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