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数百元的燕窝只卖1分钱 前合作人员为泄私愤偷偷改价获刑八个月

日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直播电商领域的破坏生产经营案。被告人崔涛(化名)因泄愤恶意篡改合作商家抖音店铺运营数据,造成商家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崔涛受从职的贸易公司指派,为武汉某商品公司的进口燕窝直播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直播间灯光调试、红包发放、商品链接上架、流量投放等运营工作。贸易公司负责人当时许诺,工作完成后给予崔涛1万元劳务费。但项目结算时,公司告知崔涛,因合作品牌方认为直播效果未达预期,没有支付相关款项,最终崔涛仅拿到3000元报酬。他心生不满,未按流程退出此前登录的品牌方抖音店铺后台账号。

同年5月,崔涛发现该品牌店铺正在直播。为发泄此前的不满情绪,他登录尚未退出的店铺账号,向用户发放了100个面值100元、支持叠加使用的购物红包,同时将多款原价数百元的燕窝商品设置为0.01元、1元的秒杀价格,还开通了6000余元的额外引流推广服务。

相关操作直接造成16笔异常低价订单。武汉某商品公司发现直播后台数据异常后,第一时间关停直播并修改了店铺账号密码。为避免违约影响店铺信用、触发平台处罚机制,商家最终仍按异常订单正常发货,加上崔涛私自开通的引流推广服务费用,合计产生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

江汉区法院审理认为,崔涛为泄愤报复,利用此前业务合作留存的账号权限,在商家正常直播期间恶意篡改商品定价、批量发放大额红包、私自开通付费引流服务,让商家正常的经营活动遭受实质性冲击,属于刑法规定的“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考虑到崔涛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全额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最终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直播电商行业常见风险,承办法官提醒,当前不少直播代运营合作中,商家常会把店铺账号、商品上架、流量投放等核心运营权限交给合作方,权限边界模糊、合作终止后未及时收回权限,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商家在合作中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限范围,合作结束或相关人员离职后要第一时间收回所有运营权限、修改账号密码,并定期核查后台操作日志。同时,电商平台要进一步完善异常交易实时预警机制,对商品价格大幅异动、大额红包批量发放等非常规操作增设二次验证环节,给商家留出紧急核实处置的窗口,多方共同维护直播电商行业的良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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