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我区涉枪爆危刀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即予奖励。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含炸药、雷管、导爆索、烟花爆竹等)的;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五)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
(六)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非法交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
(七)利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九)有其他涉枪爆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一)举报线索查实为行政违法的,按照每起案件200元至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举报线索查实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每起案件500元至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举报破获重特大涉枪爆案件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10000元;
(四)对提供线索破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枪爆案件,或者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收缴重大危险物品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举报人,奖励金额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实行“一事一议”上浮奖励。
三、奖励原则与保护措施
(一)多人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最先举报人奖励;
(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利用掌握的内部信息进行举报,或者授权他人举报获取奖励的,不予奖励;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个人信息。因工作失误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
(五)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举报人接到奖励领取通知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主动放弃。
四、举报方式
(一)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
(二)到开州区公安局或属地派出所当面举报;
(三)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开州区公安局举报。
五、举报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一)举报电话
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110或110
汉丰派出所:02352124893 文峰派出所:02352124974 云枫派出所:02352124883
镇东派出所:02352124970 丰乐派出所:02352294742 白鹤派出所:02352204928
赵家派出所:02352600132 正安派出所:02352242970 大德派出所:02352170930
厚坝派出所:02352179345 金峰派出所:02352175655 温泉派出所:02352412110
郭家派出所:02352350037 白桥派出所:02352359110 和谦派出所:02352380165
河堰派出所:02352482011 大进派出所:02352440200 谭家派出所:02352447995
雪宝山派出所:02352417298 满月派出所:02352445068敦好派出所:02352466689
高桥派出所:02352486110 麻柳派出所:02352486110 紫水派出所:02352468518
九龙山派出所:02352241019 天和派出所:02352745678 中和派出所:02352740025
义和派出所:02352790313 临江派出所:02352812033 竹溪派出所:02352355056
铁桥派出所:02352700156 南雅派出所:02352731905 巫山派出所:02352869958
岳溪派出所:02352670142 长沙派出所:02352532077 南门派出所:02352650022
渠口派出所:02352208661
(二)地址及电子邮箱
来信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开州大道(东)1333号治安管理支队310办公室。
电子邮箱:442505960@qq.com
本奖励办法长期有效,由开州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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