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新一轮文旅消费券
已经开始发放!
活动时间为
10月17日至12月15日

活动时间
本次消费券分3轮发放:
第一轮8月28日至9月22日
第二轮9月23日至10月7日
第三轮10月17日至12月15日
(每天上午8:00放券,票券有效期1天,过期自动作废,领完为止。)
每人可分别领用
景区门票券与住宿券各3次
一次消费限用
景区券、住宿券各1张
商户范围
江西省符合条件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及等级旅游民宿等类型商户。
用户范围
省内居民与省外游客
活动规则
·消费券面额
景区门票消费券:
景区大门票,内部小景点门票及联票,景区游览必备的索道、游船、观光车、扶梯费用,5折优惠最高优惠50元。

住宿类消费券:
住宿费超过200元的消费或含住宿的套餐中住宿费超过200元的消费,即可享:
满200元减30元
满400元减60元
满600元减90元
满800元减120元

领取核销方式
游客凭本人有效身份凭证在云闪付、“游江西”微信小程序、携程、同程、去哪儿、飞猪、美团、抖音、银行云网APP或商户门店码领取消费券,每个游客在第三轮每人可分别领用景区门票券与住宿券各3次,一次消费限用景区券、住宿券各1张,在消费券有效期限内,可通过线上旅游预订平台进行核销支付;也可凭文旅消费权益券二维码,到参与优惠活动的市场主体现场核验后进行核销支付。
参与方式




所有消费券均为一次性专属权益,不找零、不兑现、不拆分、不重复使用,需在有效期内按照券面规则抵扣对应消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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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江西宣传)
(编辑:钟小玲;校对:陈渝;编审:夏侯婷;监制:彭晓英、黄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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