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公布典型案例:骗老人高价买廉价纪念币20人获刑

10月18日,适逢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涉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案例是近年来高发的诈骗老年人钱财典型案例,犯罪分子以赠送礼品、免费检查、收藏品投资、高额回报、代为托管、项目融资等为幌子实施诈骗。

案例显示,被告人常某雷先后设立三家文化传播公司,购买少量纪念币和收藏品,伙同被告人周某等20人,以赠送礼品为诱饵,大量拨打电话,诱骗老年人到公司,引诱老年人高价购买价值低廉的纪念币和收藏品。随后,该团伙又以纪念币和收藏品不妥善保管将失去价值为由,将老年人已购买的纪念币和收藏品留在公司,继续诈骗其他老年人。

至案发,该犯罪团伙共诈骗被害老年人87人,诈骗数额共人民币6590856元。案发后,追回损失1030300元。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常某雷、周某等2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常某雷、周某系主犯,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

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常某雷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18名被告人均被定罪处罚。

案例指出,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有一定积蓄,但信息来源少、辨识能力差、健康意识强、理财心切等特点,精心设置骗局,有组织团伙化围猎老年人,已经成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本案涉案被告人多、被害老年人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对20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判刑,并处罚金,既彰显了严厉打击诈骗老年人犯罪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也警示其他潜在犯罪分子停止实施新的诈骗老年人犯罪,并提示广大老年群体认清诈骗犯罪圈套和本质,增强识骗防骗能力,一旦发生被诈骗事件,立即报警。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