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8日通过决定:廉冬同志代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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