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日化品包装高度“食品化”,如何防误食?

云南一位老人近日将一瓶“白桃香氛洁厕慕斯”当成饮料尝了一口,导致口腔和食道被灼伤。事件曝光后,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急诊医学科副主任许咚嵘表示,腐蚀性液体进入人体食管后,会迅速对黏膜造成化学性烧伤,导致黏膜高度水肿、糜烂甚至脱落。

走访发现,部分日化产品外观高度“食品化”:货架上有棒棒糖造型的润唇棒、像酸奶杯一样的磨砂膏,还有做成糖果造型的洁厕凝胶。

其中,一款名为“小蜜坊”的润唇棒外观被做成逼真的棒棒糖形状,正面印着“多肉葡萄”等字样并配以葡萄图案,却没有在正面标出“润唇棒”等产品类别。翻看包装背面,最下方一行小字写着:“警告:该产品为化妆品,不可食用”。

另一款“磨砂膏”采用类似“酸奶杯”的罐装设计,正面醒目的是“石榴奶香”和切开的石榴图案,“磨砂膏”三个字则以较小字号标注在产品背面。此外,还有与巧克力或糕点极为相似的香皂。

这种“食品化包装”还出现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强效清洁剂领域。一款名为“波乐清”的洁厕凝胶被做成粉色小熊和花朵的立体造型,视觉上宛如糖果和果冻,其背面中文说明标注了“不可食用,严禁误食”。在电商平台,还有外观为水果鸭梨造型的马桶清洁凝胶,以及外观颜色类似玫瑰汁、葡萄汁的洁厕泡泡液。

对于视力下降或不识字的老人,以及缺乏辨别能力的儿童来说,这类“水果造型+腐蚀性液体”产品如果仅在背面以极小字号标注警示语,就存在误食、误触隐患。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商家在产品背面用小字标注“不可食用”属于“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不仅不能免责,反倒说明产品设计可能存在问题。产品质量法明确要求警示标识必须醒目,标识字体那么小,说明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应该承担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表示,如果相关警示文字或提醒没有采用显著方式,经营者实际上就没有尽到相关义务,会给消费者带来风险。

一旦发生误食,正确急救至关重要。许咚嵘提醒,误食清洁剂等腐蚀性液体后,严禁抠喉催吐,也不要大量灌水稀释,否则会进一步扩大损伤,第一时间就医才是当务之急。就诊时一定要带上误服腐蚀剂的瓶子,让医生能够更快安排治疗。

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洗涤用品外包装上的标识专门制定了详细要求,明确提出安全警示必须醒目到位,切实防范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