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一职工被拖欠的薪酬追回来了

劳动关系是民生之基,工资报酬更是职工最核心的切身利益。大理市总工会持续做实做细职工维权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劳动法律监督力量,深化 “工会+人社”多元矛盾化解模式,紧盯劳动报酬类劳资纠纷,靠前接诉、多方联动、法理兼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用心用情守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诉求接报 厘清纠纷实情

职工杨某通过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平台提交维权诉求。2026年4月10日,杨某入职某全屋定制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首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次月起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2026年6月30日杨某离职,首月工资已按时发放,但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间仅收到工资500元,尚有4500元劳动报酬拖欠未付,杨某请求工会协助追回欠薪。

大理市总工会接诉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派满江街道总工会核查情况。

多方联动 做实调处化解

满江街道总工会收到诉求后,联合社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分别对接职工与企业负责人,核实用工情况、欠薪金额等关键信息,开展普法释法并组织调解。劳资双方确认欠薪事实,约定企业于7月12日前结清4500元拖欠工资。

跟踪回访时,工作人员发现企业未履行调解协议。工会立即联动人社部门开展二次约谈调解,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调处过程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安抚职工情绪、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正视用工责任、评估违法风险。

经多方沟通协商,7月13日下午,企业一次性全额付清4500元拖欠工资。

纠纷办结后,工会回访职工,确认薪资已足额到账,职工对处置结果满意,双方无其他争议,该起劳资纠纷顺利化解。工会以本案为抓手,排查辖区同类用工隐患,面向企业开展用工普法宣传,从源头防范劳资矛盾。

以案释理 筑牢维权防线

本案的成功化解,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监督员的前沿“探头”作用。通过建强基层监督员队伍,推动劳动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打通职工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筑牢和谐劳动关系第一道防线。

案件调解员持有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与劳动争议调解员证,是基层“一岗多职、一证多能”队伍建设的鲜活实践,实现监督与调解无缝衔接,构建起前端排查、中端调处、末端闭环的完整处置链条,推动矛盾就地化解。

依托“工会+人社”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统筹调解、执法、普法资源,融合工会柔性调解优势与人社刚性监管力量,形成立体化劳动关系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用工治理法治化水平,守护职工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和谐的用工环境。

来源:大理工会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