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平村委会村民符某反映“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相关情况,白沙县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并于10月18日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针对白沙县重阳树有关情况,该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坚持实事求是,经联合调查组调取资料、现场走访、多方查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涉事重阳树权属问题,经查阅涉事材料,该问题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审理并出具裁判文书,均未认定涉事重阳树归符某光、符某轮所有。涉事重阳树经专业机构认定,树龄最少在200年以上,并非由符某光、符某轮种植,且符某光、符某轮亦未能提供证据显示其系通过继承取得涉事重阳树的所有权或系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取得涉事重阳树的所有权。
经查,白沙县原森林公安局和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置涉事重阳树的过程中存在违反工作程序的问题,目前已对4名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时任县林业局局长因另案已被依法判刑。
接下来,白沙县将以事为鉴,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此前报道:
今年7月,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村民符彩轮向记者投诉称,家中长辈种植的一棵百年重阳古树,在2010年遭盗挖后被警方扣押,移交县林业局后却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赠予儋州东坡书院。

7月30日,白沙县林业局发布通报称,该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10月16日,记者从白沙县纪委了解到,包括时任林业局长在内的5名相关人员已被处理。另据符彩轮表示,目前海南省高院已对其提出的赔偿申请予以受理。
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
法院裁定当事人不拥有古树所有权
据符彩轮讲述,2010年11月19日夜,多人携带电锯将符彩轮祖父符亚供种植的一株重阳树盗挖出土,截去枝干后装车企图偷运。案发当夜,符彩轮的叔父符国光发现盗伐,立即阻止并报警。当年11月24日,白沙县森林公安局将该重阳树作为被盗财物予以扣押,后移交白沙县林业局种植保管。
符彩轮和家人多次要求白沙县林业局归还,均遭拒绝。符彩轮称,2012年发现古树不见了,向森林公安局询问,被告知树已干枯死亡。直到2016年,她才得知该树已于2012年5月被白沙县林业局赠送给了儋州市中和镇东坡书院。
符彩轮称,白沙县林业局作为警方扣押物品的委托保管方,无权擅自处置涉案财物,其赠送行为极不合理。
记者注意到,白沙县林业局在历史信访回复中也承认,2012年5月将该重阳树赠予中和镇人民政府。白沙县法院2012年的一份行政裁定书显示,符亚可(符彩轮父亲,已故)未能证明该重阳古树归其所有。2024年、2025年的两份民事裁定书中,法院均裁定驳回了符彩轮的起诉。
2025年6月24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案涉重阳古树树龄逾百年,符彩轮未能提供证据显示其通过继承、买卖或赠予等方式取得所有权。因其不能证明与涉案树木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故裁定驳回了符彩轮的再审申请。
时任林业局长被处理
赔偿申请已受理立案
符彩轮表示,她一直在走相关程序,要求对涉案百年重阳树的所有权进行继承确认,并提起了赔偿申请。
今年7月30日,白沙县林业局发布通报称,针对部分媒体报道我县牙叉镇方平村委会村民符某反映“祖辈百年古树被扣押后遭转赠”相关情况,该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核查。下一步,工作组将对该事情进行全面复盘核查,全面查清事件事实,后续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海南省公安厅8月24日出具的一份决定书,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重阳树系符彩轮所有,其不是适格的请求主体,不予受理赔偿复议申请。
10月16日,符彩轮告诉记者,她多次找白沙县林业局询问进展,得到的回复均为“正在调查中”。据符彩轮提供的海南省高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因符彩轮不服海南省公安厅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向该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落款时间为今年9月21日。
符彩轮表示,她目前还在等待海南省高院的审查结果,白沙县纪委向她反馈,经过核查,白沙县原森林公安局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处置重阳古树的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时任林业局长已被判刑处理,另外还将对公安和林业涉事4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记者还注意到,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8年3月,时任白沙县林业局长徐辉冠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月16日,记者从白沙县纪委确认了该情况。针对古树所有权确认和事件调查进展,10月16日,记者先后致电白沙县林业局和白沙县委宣传部,均未获得有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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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白沙政法在线”微信公号、济南时报、新京报
编 辑:苗亚祥
校 对:郑 瑾
值班主任:秦园园
审 核:钟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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