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速交警查处3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环境,高速公路四支队桑根达来大队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现对近期查处的3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6年9月26日

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违反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6年9月28日

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违反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6年9月28日

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违反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量大、交通环境复杂。无证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缺乏应对突发情况的驾驶技能和心理素质,一旦遇到紧急状况,极易因操作不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内蒙古高速交警四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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