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事,日照1人被拘

注意!注意!注意!

未经许可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行为!

图片

近日

东港公安依法查处一起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

1名违法行为人

被行政拘留

图片

案件经过

10月12日11时,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宋某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于一处沿街民房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图片

治安大队立即联合日照路派出所展开调查,成功将违法嫌疑人宋某抓获,现场查获烟花爆竹40余箱。当日,宋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图片

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推断宋某还有另一处储存窝点,遂对该案持续深挖,成功锁定了该窝点位置。10月14日,民警果断出击,现场收缴烟花爆竹60余箱。

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这些要了解

什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

将面临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它能在夜空中绽放璀璨

也能在瞬间夺走一切

烟花爆竹

从生产到燃放

每一步都要谨慎!

来源:东港公安

编辑:于丽丽 校审:牟慧君

责编:匡海齐 终审:于坤帅

直播日照新闻热线:0633-7989666

关注↓↓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