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17日发布《关于倡导APEC会议期间实行灵活工作安排的通知》,倡导全市企业在11月16日至20日实行灵活工作安排,并明确不得因此违法延长工作时间、规避加班工资给付或降低工资标准。
通知指出,2026年11月18日至19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在深圳举办。为统筹做好外事高标准保障和城市正常运行,通知倡导全市企业在APEC会议当周工作日期间(11月16日至20日)实行灵活工作安排。
在具体安排上,通知倡导企业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缓解通勤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企业要为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提供便利条件,保障职工高效完成工作。
同时,通知倡导企业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应依法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制定合理的年休假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个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对确需现场办公或作业的岗位,企业应与职工充分协商,鼓励职工错峰上下班、弹性上下班,并优先采用公交、地铁等方式绿色出行。
通知还要求,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合规指引,为企业实行灵活工作安排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及时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确保和谐稳定。
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得因实行灵活工作安排,违法延长职工工作时间、规避加班工资给付、降低职工工资标准或侵害职工其他合法权益。
企业工会在实行灵活工作安排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平等协商、民主参与、监督维护等积极作用,维护职工切身利益。
通知倡导全市企业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及所在区域,因企施策、因岗施策、因时施策、因地施策,实行灵活工作安排;请各有关单位、企业主动响应、积极配合,加强与职工沟通协商,共同维护良好城市运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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