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东莞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配情况公示》。公示显示,凤岗、莞城、清溪、横沥、沙田5个镇街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金额超745万元。
从资金分配明细来看,各镇街补助额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差异化分配。其中,莞城街道获得补助4214046.38元,在五个镇街中位居首位;清溪镇获补助1504779.82元;凤岗镇补助666149.97元;横沥镇补助578056.52元;沙田镇补助492953.4元。
按照东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有意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需经小区居民就项目实施主体、改造方案、资金筹措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改造申请。市住建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纳入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并申报财政补助资金。
目前,这份资金分配公示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7日。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如对资金分配情况存在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书面形式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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