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衢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社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一起来看——
为加强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衢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要求,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衢州地信空间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评估实施主体承担本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草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单位、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三、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及评估实施主体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估实施主体:衢州地信空间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0-3030467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1249485830@qq.com
四、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向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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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徐珊珊
一审:黄宇权、祝金林
二审:吴俊、傅云燕
三审:陈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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