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老人可能会这样一个误区,认为“房产证写谁名字就是谁的”,并以此来进行财产继承安排。这种情况,最近就发生在广州的刘阿姨身上。
梁女士的母亲与继父,组成重组家庭已三十多年,期间母亲刘女士对继父的儿子也悉心抚育长大。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屋,但只登记了继父的名字。近几年,继父的儿子多次提出要将这套房过户至其名下,意图独占房产。而继父也打算这样做。

梁女士 :
他始终还是偏向儿子
觉得这才是亲生孩子
我是后面来的嘛
因为(房产证)写着他的名字
他觉得以后想留给谁就留给谁
为此,刘阿姨和梁女士最近来到中华遗嘱库咨询。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服务点项目负责人 许冰纯: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不是说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他就可以有完整处理的权利
夫妻婚后共同获得的财产
如果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之下
所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专业人士指出,刘阿姨如果不进行提前规划安排,未来女儿梁女士可能仅继承到六分之一的房产,半生积蓄或将拱手让人。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服务点项目负责人 许冰纯:
遗嘱人(刘阿姨)有这套房子一半份额
那它的继承人有谁呢
她的配偶 先生
以及已经形成继子女关系的继子
还有她本身自己的亲生女儿
都是平均分得这套房子二分之一份额的
所以这个六分之一是这么来的
目前,刘阿姨已依法订立遗嘱,明确锁定其名下的房产份额,为女儿梁女士守住了应有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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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东台今日关注
编辑丨李月
审核丨刘剑涛 戚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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