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房装修两年,房屋仍未通过竣工验收?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网友何先生留言,5年前,其在清镇市购买了一处商品房,现已收房两年,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何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9月,自己与贵阳清镇市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49万余元价格购置了位于清镇市百马大道金科城项目的一套商品房。

购房合同相关条款

何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当时签署的购房合同,其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并明确承诺,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相关条件,该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合格证明文件,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满足出卖人承诺的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达到的条件,并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证书。

“购房时,对方宣传还可获得现金折扣。所以就在购房的同一天,我们还与房开公司签订了《购房现金折扣支付协议(按揭)》,约定按揭放款后,公司要给予我们现金折扣92000元整。”然而,2022年5月31日,何先生按揭放款,此前约定的现金折扣没了后续。

何先生与房开公司签订的《购房现金折扣支付协议(按揭)》。

更令其无奈的是,到了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的2023年12月31日,何先生仍未收到交付的消息。

“2024年9月30日,通知我前去接房。但彼时仅说是‘接房装修’。后来我们才知道,房屋还未达到交付标准,也未通过验收手续。联系房开,对方说‘还没有正式交付’。因此,至今我们也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明。”

何先生表示,望得到相关部门关注,能尽快办理产权证书,并希望房开公司履行协议,返还此前约定的现金折扣。

金科城项目局部(受访者供图)

为了解详情,10月13日,记者通过公开联系方式联系到清镇市自然资源管理局,接线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未取得竣工验收表,达不到产权办理条件。待该项目完成验收并办理竣工手续后,房开依规提供完善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该项目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究竟如何?记者通过公开联系方式联系到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该项目贵阳清镇市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对接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向公司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反馈采访需求。10月19日,记者再次联系该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便回应相关问题。

“天眼问政”将继续关注。

天眼新闻记者 周睿

编辑 涂涌

二审 刘娟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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