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首例公证监管“带封带押过户”落地

一套同时背着抵押和司法查封的房产,如何顺利卖出、债务又如何清偿?近日,石岐公证处办结全市首例公证监管下涉查封房产带封带押过户业务,通过提存监管购房款、全流程代办,让这起一度陷入僵局的交易一次性完成了债务结清和房产过户。

市民A名下有一处房产,此前已设立抵押登记,后因债务纠纷被诉至法院,案件判决生效后房产被依法查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A与债权人B达成执行和解,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自行处置该房产。买家C有意购买,三方约定:房产交易价款优先清偿判决确定的债务,交易资金足额到账后,判决确定的债务视为全部结清。

据了解,这套房屋同时存在抵押、司法查封双重限制,交易流程复杂,A、B、C三方各有顾虑:债权人担心卖房后拿不到款项,买方担忧付款后无法顺利过户,卖方也怕交易流程失控产生新纠纷。为守住资金安全、消除交易风险,三方共同向石岐公证处提出申请,希望在公证监管体系下完成这套房产的带封带押过户。

接到申请后,石岐公证处第一时间对接三方当事人,查阅法院卷宗,梳理案件背景、债权金额、查封及抵押信息,并研究本地不动产“带封带押过户”政策。为确认业务可行性,公证员主动对接办案法院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反复沟通,厘清司法查封解除、抵押权同步处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衔接流程,明确公证监管模式下的交易办理路径。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公证处为三方量身打造了全流程公证方案。

方案经各方确认后,公证处与A、B、C三方签署《房地产带封过户资金监管协议》,300余万元购房款全额存入公证处提存监管专用账户,实现资金隔离管控。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事项也一并办理公证,由公证处代为办理买卖过户、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解除抵押等全部手续。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和债权人不必多次往返各部门办理手续,交易关键节点由公证处全程把控,从源头规避资金挪用、违约、过户落空等风险。

公证材料齐备后,公证员及时出具公证书,将全套材料报送办案法院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开展公证监管下查封不动产自行交易。收到法院同意复函后,经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再次确认流程,公证员持委托公证书代为办理房屋交易转移登记手续,并代为领取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本次房产交易圆满办结。交易完成后,公证员将全部交易材料移交法院,严格按照法院指令对提存监管账户内的购房款进行分配,向债权人兑付款项,实现债务清偿闭环。

石岐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模式下被查封、抵押的房产需先筹钱解押解封才能过户,风险高、交易难。本次全市首例公证监管“带封带押过户”将提存资金监管嵌入执行和解处置流程,实现过户与债务清偿同步,兼顾债权人、买方、卖方权益,也减轻法院处置压力。接下来,中山公证将持续深化与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政数局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该模式规范化运行,打通涉诉不动产处置堵点。

编辑 王欣琳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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