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陈仓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陈仓大队拟启用固定式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22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现将启用电子监控违法自动记录设备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启用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二
电子监控位置
1、阳平镇平安路与平阳街丁字;
2、阳平镇商贸街与平阳街十字;
3、千河镇宝冯公路与凤千公路路口;
4、建国路祥和面粉厂门前;
5、310国道1370KM+300M处晁峪超限运输检测站;
6、敬贤路南;
7、敬贤路北;
8、权家巷虢镇大道十字;
9、鼎盛路虢镇大道十字;
10、虢镇大道陈仓中路十字;
11、陈仓中路陈仓大道十字;
12、人民街业校巷路口;
13、虢蔡路土桥村口;
14、港务大道思贤路十字;
15、港务大道尚贤路十字;
16、虢镇大道区政府门前;
17、陈仓大道千渭大森超市门前;
18、虢蔡路杨家沟派出所门前;
19、虢镇东门十字;
20、陈仓大道底店路口;
21、凤凰大桥北凤凰小学十字;
22、陈仓滨河北路中心医院东院区南门前。
三
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机动车逆行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陈仓大队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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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陈仓大队
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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