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升极端天气监测预警能力,要补齐监测短板,并对自媒体账号为“抢首发”“博眼球”,对气象信息进行随意解读“划红线”。
对气象信息的收集、加工、发布、传播、使用等作出系统规范
如今,气象信息与各行各业联系越来越紧密,防灾减灾、城市治理、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市气象局联合市司法局启动《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办法》立法工作。《办法》已于近期公开,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气象信息的收集、加工、发布、传播、使用和管理等活动作出系统规范,共30条。
《办法》优化了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政府统筹协调、气象主管机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把部门协同由常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定制度。
例如,为了提升极端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办法》明确要求补齐监测短板,建立气象、水利、规自、农业、林业等部门探测设施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机制,让设施配置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更加高效;要强化气象预警与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涨水、城市内涝等灾害预报的联动,让预警指向更明晰,保障防范应对更精准。
遇极端天气,按递进式预警盯着天看、追着雨报
此次立法,重庆把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
重庆建立了多部门的常态化联合会商、数据共享、风险融合研判机制,推动气象预警与防汛、地灾防御等深度联动。《办法》在制度设计方面吸纳了这种联动机制,将进一步提升灾害预警会商联动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在实践中,重庆迭代升级递进式预警服务机制,构建“24—12—6—2—0小时”预警体系,滚动修正预报结论,并将预报精细至乡镇。《办法》将这种“递进式”服务固定下来,以后遇到极端天气,盯着天看、追着雨报,给决策留出更多提前量。
我市已落地分段分级分类分层预警叫应机制,针对不同时段的各类预警,结合洪涝、地灾、山洪等典型场景,明确细化各级各类责任人预警响应任务措施,依托三级治理中心和“141”基层智治平台,实现预警信号一键触发,响应任务自动派送。构建“平台推送+应急广播+电子围栏+入户敲门+铜锣哨”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基层防灾减灾模式。《办法》强调了预警信息流转传播响应,要求预警信息在政府及部门间及时通报,并明确镇街要杜绝传播盲区,确保“应叫尽叫”。
明确气象信息“谁来发布”“怎么传播”,方便公众获取权威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自媒体账号为“抢首发”“博眼球”,对气象信息随意解读,一定程度影响了市民出行和企业生产等。
《办法》对此划出了红线,规定公众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这类信息只能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并且会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更新。这是为了让公众能找到明确、可靠的信息来源。
同时,规范“怎么传播”。各类媒体传播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时,应当使用气象台站提供的最新信息,并标明气象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发布的气象台站名称,方便群众判断信息是否是最新的、权威的。
另外,严控“不实信息”。《办法》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气象谣言,同时要求气象、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要实施联合执法,对相关信息开展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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