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一则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涉及国岭村集体经济组织、王院村集体经济组织、竹溪村集体经济组织、谷来镇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谷来镇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谷来镇二村集体经济组织、金石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计60.2529公顷。

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谷来段)土地征收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充分了解利益相关者对“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谷来段)土地征收”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实施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嵊州谷来段)建设项目,拟征收护国岭村集体经济组织、王院村集体经济组织、竹溪村集体经济组织、谷来镇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谷来镇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谷来镇二村集体经济组织、金石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计60.2529公顷。
二、征收实施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地址:嵊州市谷来镇振兴路119号
三、风险评估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方圆联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88号五楼
联系人:林郁琦 联系电话:0575-88062837
邮箱:230167007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土地征收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为主,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是否支持本次土地征收;对本次土地征收的诉求;可能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对征收过程中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其他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非社会风险相关内容不纳入本次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单位将在编制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如实记录和反映公众意见,并将合理建议及时报送评估主体及有关部门,促进风险评估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越牛新闻综合自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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